足协评议组认定第66分钟进球越位在先
8月19日,中国足协公布最新一期裁判评议。中乙第21轮江西庐山对阵厦门飞鹭,第66分钟出现关键改判争议。
当时厦门飞鹭获得前场任意球。11号队员头球攻门,江西庐山门将扑出。随后厦门飞鹭7号队员得球,并传球助攻10号队员破门。裁判员判定进球有效。

江西庐山俱乐部申诉认为,对方头球射门瞬间,7号队员处于越位位置。门将扑球后,7号得球并参与进攻,应判越位犯规,进球无效。
足协评议组一致认定:11号头球射门时,7号队员位于越位位置。门将救球后,7号得球传球,构成“在越位位置获利”的越位犯规。后续10号进球应判无效。裁判员判进球有效的决定错误,属于漏判越位犯规。

本场比赛最终比分为江西庐山0-2厦门飞鹭。此次评议结果不影响已结束的比赛比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