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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械设备安装部及验收规范<四>

2011-01-28 11:16:41 admin 翰宇机电

机械设备安装部及验收规范<四>
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-98》

6试运转
6.1设备试运转前应具备下列条件:
a)设备及其附属装置、管路等均应全部施工完毕,施工记录及资料应齐全。其中,设备的精平和几何精度经检验合格;润滑、液压、冷却、水、气(汽)、电气(仪器)控制等附属装置均应按系统检验完毕,并应符合试运转的要求。
b)需要的能源、介质、材料、工机具、检测仪器、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具等,均应符合试运转的要求。
c)对大型、复杂和精密设备,应编制试运转方案或试运转操作规程。
d)参加试运转的人员,应熟悉设备的构造、性能、设备技术文件,并应掌握操作规程及试运转操作。
e)设备及周围环境应清扫干净,设备附近不得进行有粉尘的或噪音较大的作业。
6.2设备试运转应包括下列内容和步骤:
a)电气(仪器)操纵控制系统及仪表的调整试验。
b)润滑、液压、气(汽)动、冷却和加热系统的检查和调整试验。
c)机械和各系统联合调整试验。
d)空负荷试运转,应在上述一~三项调整试验合格后进行。
6.3电气及其操作控制系统调整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:
a)按电气原理图和安装接线图进行,设备内部接线和外部接线应正确无误。
b)按电源的类型、等级和容量,检查或调试其断流容量、熔断器容量、过压、欠压、过流保护等,检查或调试内容均应符合其规定值。
c)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有关电气系统调整方法和调试要求,用模拟操作检查其工艺动作、指示、讯号和联锁装置应正确、灵敏和可靠。
d)经上述一~三项检查或调整后,方可进行机械与各系统的联合调整试验。
6.4润滑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:
a)系统清洗后,其清洁度经检查应符合规定。
b)按润滑油(剂)性质及供给方式,对需要润滑的部位加注润滑剂;油(剂)性能、规格和数量均应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。
c)干油集中润滑装置各部位的运动应均匀、平稳、无卡滞和不正常声响;给油量在5个工作循环中,每个给油孔、每次最大给油量的平均值,不得低于说明书规定的调定值。
d)稀油集中润滑系统,应按说明书检查和调整下列各项目:
(1)油压过载保护;
(2)油压与主机启动和停机的联锁;
(3)油压低压报警停机讯号;
(4)油过滤器的差压讯号;
(5)油冷却器工作和停止的油温整定值的调整;
(6)油温过高报警信号。
系统在公称压力下应无渗漏现象。
6.5液压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:
a)系统在充液前,其清洁度应符合规定。
b)所充液压油(液)的规格、品种及特性等均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;充液时应多次开启排气口,把空气排除干净。
c)系统应进行压力试验。系统的油(液)马达、伺服阀、比例阀、压力传感器、压力继电器和蓄能器等,均不得参与试压。试压时应先缓慢升压到表7.0.5的规定值,保持压力10分钟,然后降至公称压力,检查焊缝、接口和密封处等,均不得有渗漏现象。
d)启动液压泵,进油(液)压力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;泵进口油温不得大于60℃,且不得低于15℃;过滤器不得吸入空气,调整溢流阀(或调压阀)应使压力逐渐升高到工作压力为止。升压中应多次开启系统放气口将空气排除。
e)应按说明书规定调整安全阀、保压阀、压力继电器、控制阀、蓄能器和溢流阀等液压元件,其工作性能应符合规定,且动作正确、灵敏和可靠。
f)液压系统的活塞(柱塞)、滑块、移动工作台等驱动件(装置),在规定的行程和速度范围内,不应有振动、爬行和停滞现象;
换向和卸压不得有不正常的冲击现象。
g)系统的油(液)路应通畅。经上述调试后方可进行空负荷试运转。
6.6气动、冷却或加热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:
a)各系统的通路应畅通并无差错;
b)系统应进行放气和排污;
c)系统的阀件和机构等的动作,应进行数次试验,达到正确、灵敏和可靠;
d)各系统的工作介质供给不得间断和泄漏,并应保持规定的数量、压力和温度。
6.7条机械和各系统联合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:
a)设备及其润滑、液压、气(汽)动、冷却、加热和电气及控制等系统,均应单独调试检查并符合要求。
b)联合调试应按要求进行;不宜用模拟方法代替。
c)联合调试应由部件开始至组件、至单机、直至整机(成套设备),按说明书和生产操作程序进行,并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各转动和移动部分,用手(或其他方式)盘动,应灵活,无卡滞现象。
(2)安全装置(安全联锁)、紧急停机和制动(大型关键设备无法进行此项试验者,可用模拟试验代替)、报警讯号等经试验均应正确、灵敏、可靠。
(3)各种手柄操作位置、按扭、控制显示和讯号等,应与实际动作及其运动方向相符;压力、温度、流量等仪表、仪器指示均应正确、灵敏、可靠。
(4)应按有关规定调整往复运动部件的行程、变速和限位;在整个行程上其运动应平稳,不应有振动、爬行和停滞现象;换向不得有不正常的声响。
(5)主运动和进给运动机构均应进行各级速度(低、中、高)的运转试验。其启动、运转、停止和制动,在手控、半自动化控制和自动控制下,均应正确、可靠、无异常现象。
6.8设备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:
a)机械与各系统联合调试合格后,方可进行空负荷试运转。
b)应按说明书规定的空负荷试验的工作规范和操作程序,试验各运动机构的启动,其中对大功率机组,不得频繁启动,启动时间间隔应按有关规定执行;变速、换向、停机、制动和安全连锁等动作,均应正确、灵敏、可靠。其中连续运转时间和断续运转时间无规定时,应按各类设备安装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。
c)空负荷试运转中,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,并应作实测记录:
(1)技术文件要求测量的轴承振动和轴的窜动不应超过规定。
(2)齿轮副,链条与链轮啮合应平稳,无不正常的噪声和磨损。
(3)传动皮带不应打滑,平皮带跑偏量不应超过规定。
(4)一般滑动轴承温升不应超过35℃,最高温度不应超过70℃;滚动轴承温升不应超过40℃,最高温度不应超过80℃;导轨温升不应超过15℃,最高温度不应超过100℃。
(5)油箱油温最高不得超过60℃。
(6)润滑、液压、气(汽)动等各辅助系统的工作应正常,无渗漏现象。
(7)各种仪表应工作正常。
(8)有必要和有条件时,可进行噪音测量,并应符合规定。
6.9空负荷试运转结束后,应立即作下列各项工作:
a)切断电源和其他动力来源。
b)进行必要的放气、排水或排污及必要的防锈涂油。
c)对蓄能器和设备内有余压的部分进行卸压。
d)对设备几何精度进行必要的复查;各紧固部分进行复紧。
e)设备空负荷或负荷)试运转后,应对润滑剂的清洁度进行检查,清洗过滤器;需要时可更换新油(剂)。
f)拆除调试中临时的装置;装好试运转中临时拆卸的部件或附属装置。
g)清理现场及整理试运转的各项记录。
7 工程验收
7.1 安装工程竣工后,应按本规范和各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工程验收。
7.2工程验收时,应具备下列资料:
a) 竣工图或按实际完成情况注明修改部分的施工图;
b) 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;
c) 主要材料和用于重要部位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记录或试验资料;
d)开箱检验记录(附表1)
e)地基验槽(坑)记录(附表2)
f) 设备基础复测记录;(附表3)
g) 隐蔽工程记录;(附表4)
g) 试运转记录;(附表5)
h) 垫铁隐蔽记录;(附表6)

机械设备安装部及验收规范<三>
机械设备安装部及验收规范<二>
机械设备安装部及验收规范<一>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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